爆料是「吹哨者」為維護公共利益,挺身揭發組織不法行為的一種手段。英、美、日、韓都訂有《吹哨者保護法》,以保障吹哨者免於遭受解僱、減薪等報復或其他不利益的對待。名嘴引用吹哨者內部爆料原則,揭發社會不法及不公不義之事,有其正面價值,但若過度議論或抨擊,有損社會理性問事空間,值得各界共同建立合法爆料的行為準則。
媒體作為社會公器和大眾喉舌,邀請名嘴來議論公共政策事務是其職責,也符合吹哨者為維護公共利益挺身揭弊的宗旨,所以不只社會應予高度肯定,法律也應予明確保護。目前電視媒體名嘴爆料的行為廣受社會爭議的關鍵在於,他們的爆料立場、態度和內容經常超越吹哨者的分際,主要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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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立場上:吹哨是對單位的非法、不道德或違反法令的行為,向公眾或權責機關進行爆料。美國聯邦巡迴法院指出:「吹哨者保護法並不是政策爭論的武器,也非不服從者的擋箭牌」。現在媒體名嘴顏色分明、黨派鮮明,而且經常公私不分,違背公共評議及吹哨爆料應有的公平、公正及公益立場。
在態度上:吹哨的可貴在於超越小我忠貞的道德難題,力行大眾忠貞的公共利益。社會大眾送交媒體或名嘴爆料的主因,一是國內欠缺支持檢舉的文化,二是法律至今尚未法制化。歐美皆要求吹哨行為須為「誠信無惡意」。若故意做出的聲明事純屬虛假或是誤導資訊,可能遭受罰款、12個月以下有期徒刑,或併科兩者的處罰。媒體和名嘴因此要格外發揮求證論人和平衡議事的精神,而且出乎善意和專業,不能反而宣染誤用爆料資料,造成社會捕風捉影和損人名節的情事。
在內容上:歐美等國對於揭弊內容有其限制性要件,雖無嚴格要求揭發的內容必須經查證後確認違法的事實,但要求揭發內容應合理認為「確實存在」,而且實質上準確。例如:英國對於爆料需要有合理證據予以支持。至於證據之充分性,美國巡迴法院要求吹哨者爆料之前,需調查其指控事務的準確性。澳洲則要求吹哨者需要「合理相信」其資訊的準確性。
立法院針對吹哨爆料正在審議保護法案。名嘴爆料雖然未能也不必全盤套用,但公平公正公益、誠信無惡意、以及證據的合理相信等仍為不變原則,媒體及名嘴應該自我嚴格要求不予偏離。
(作者為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理事長)(中國時報)
- Jul 12 Sun 2015 17:32
時論-名嘴爆料 謹守吹哨者分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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