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在南沙群島華陽礁、永署礁、赤瓜礁、南薰礁、渚碧礁、美濟礁及東門礁7個島礁進行填海造陸,除美濟礁駐有駐軍以及漁民之外,其餘均有駐防步兵班級以上之陸戰隊兵力。

在2014年開始進行填海造陸之前,中共在南海之駐軍的設施,基本上始自第一代高腳屋,其後逐漸改進至鋼筋水泥等固式建築加上補給平台,並不具備任何碼頭以及飛機跑道。在此之前,越南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均已擁有規模不一之飛機跑道以及碼頭。因此,中共目前填海造陸工程,應為其向來處理海洋權益爭議之一貫策略:首先採取相應作為,維持爭議,繼而升高爭議,確保利於中共之現狀改變。

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南海島礁主權爭端始自20世紀初清朝與法屬安南間之爭議,而近年來南海爭議則源自於2009年4月間越南、馬來西亞、菲律賓等國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(CLCS)提交外大陸架劃界的相關資料所引發;中國大陸自2010年起強調南海為中國核心利益,遂遭致以美國為首之區域外國家關切,以及不同程度介入。

目前永署礁、赤瓜礁以及渚碧礁有可能成為中共在南海之重要軍事基地,可進駐大型海空兵力,增強對南海控制能力;惟此一論點有其先天之缺陷,如同在南海設立防空識別區(ADIZ)一樣不切實際。第一,前進作戰基地(FOB)之建設耗資鉅大,維護困難,更遑論支持補給前進部署之海空兵力。該3島均在菲律賓、越南以及馬來西亞陸地1000公里之內,在美國攻陸巡弋飛彈範圍之內,承平時期維持軍事存在尚可,但在戰時則存活性堪慮。

我國與中共對南海主權及相關權益之聲索一致,又是在中共建政前即正式將南海U形線列入我國行政區域的政府,對於菲律賓政府提出之仲裁案,不宜置之不理;特別是菲律賓在今年3月應仲裁庭之要求,提出訴狀的補充說明中指出,包含我國目前實際管轄太平島均不符合國際海洋法公約121條島嶼之條件,因此亦不能擁有200浬專屬經濟海域。

針對此點,政府不只應公開表態,同時也應有所行動,包含邀請國際知名海洋法專家參訪太平島,或擴大目前國防部舉辦之「南海研習營」之規模,邀請東南亞或歐美相關科系研究生一起參與等,均是以和平方式增進瞭解,協助解決爭議,展現主權之作為,相較於中共積極填海造陸,引發更大爭議之作法,高下立判。(作者為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副祕書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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